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设区市发改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实施意见》(闽水﹝2017﹞13号),为推进和规范我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根据水利工程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勘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文件》),经会商省发改委,现予以发布,请严格执行。
一、《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文件》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闽水建管﹝2015﹞17号)同时废止。
二、《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文件》在福建水利信息网上发布,各有关单位可以下载,同时由省水利工程协会统一印制,需要购买的单位和个人请直接向其订购。
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文件》的学习宣贯。各有关使用单位和个人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在福建水利信息网上反映。
福建省水利厅
2017年6月29日
•附件: 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3).doc
•附件: 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1).doc
•附件: 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1).doc
本文转自于福建省水利厅,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