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省水利工程管理,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年度维修养护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厅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组织编制了《江西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试行)》(以下简称《维养定额》)。经厅办公会审议通过,2015年6月23日,以赣水建管字〔2015〕85号印发全省各地执行,作为全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编制年度工程维修养护预算的主要依据,也是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年度维修养护预算的重要依据。
《维养定额》包括: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使用规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补充施工机械台时费三个部分,拟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供各单位、各部门使用。为详细掌握各地对《维养定额》的需求,现就做好定额的发行预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维养定额》预征订由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厅直单位统一办理预征订手续,征订数量于2015年7月20日前务必报省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省水利厅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
二、《维养定额》采取一次性出版印刷发行,厅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将按照各地各单位预订数量情况,确定出版印刷数量。《维养定额》发行价格据预计65~85元/本。请各设区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尽快组织好所属设计、施工、工程管理单位、乡镇水利管理站等单位征订,保证今后工作的需要。
三、《维养定额》正式出版后,我站再行通知各单位,由各单位与出版社正式办理征订手续(征订数量为预征订数量),交付款项后,由出版社直接邮寄书并出具购书发票。
四、水利系统外其他单位,如需要购买《维养定额》的,2015年7月20日前可以直接到省水利厅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进行预征订。
联 系 人:省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张乐文
电 话:0791-88825559
电子邮箱:893497646@qq.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中山西路68号水利厅1007室
邮 编:330009
附件:《江西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试行)》预征订单
江西省水利厅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
2015年7月2日
附件:
《江西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试行)》预征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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