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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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适用于内河水域及入海河流口门以上水域新建、扩建、改建的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内河航运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内河港口工程、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内河航道疏浚工程、航运枢纽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和其他航道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内河修造船厂水工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支持系统的水运工程可参照执行。 适用对象:适用于从事内河航运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审核、咨询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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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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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公告2014年第28号): JTS116-1-2014《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JTS275-1-2014《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JTS275-2-2014《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JTS275-3-2014《内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 JTS277-2014《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 JTS/T275-4-2014《内河航运工程参考定额》。 交通运输部交办水(2014)年第135号《内河航运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材料基价单价》; 交办水〔2016〕10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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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界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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